法律问答

您好,我年以前1月14号到一个企业工作,到2月15号被其无原因解雇,如今我说行政文员为什么不发放工资,他说考勤管理我来辞职表示的9天变为3天。叫我回来再次签名,到如今都没发放工资帮我,我该怎么做?

2020-04-21 04:4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按规定单位拖欠工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最后起诉处理。
  • 您好,收集证据,先和老板协商处理,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最后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建议你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帮你讨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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