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在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是否直接给受害人?你能打电话给律师吗?

2020-04-21 08:4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在我国有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施救费、停车看护费费用等。
  •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可以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方式,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对于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包括已经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选择诉讼的方式更有利于受害者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并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中的问题,比方说以上二种方案中一般都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同时不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并非都要经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只要不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协议的效力,从而认定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一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明确下来,不存在争议。 后因一方不履行协议而导致另一方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受理。
    除了诉讼时效等阻却事由外,只要协议有效,就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的数额判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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