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我母亲的公寓作抵押贷款。大部分首付款是我的卡,我拿了她的卡,没有转帐。每个月我都转帐她的卡。我和她的亲生母亲和女儿有一段关系,她生了一个孩子。我没有在一个帐户里娶她。她再婚,她的继父有两个儿子。

2020-04-21 09: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母亲去世后其遗产未进行继承,应当先分割出母亲的遗产,包括母亲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夫妻共财产的一半2,父亲在再婚前的财产(包括继承母亲遗产的部分)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按法定继承,继母有继承权3,父亲立遗嘱,可以将财产指定由子女继承,遗嘱可以自书、代书,可以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遗嘱)4,遗嘱中应写清自己名下财产,写明某项遗产由某人继承,最后要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且要签名5,可以参考《继承法》规定:
    (1)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4)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写自书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 房屋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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