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就是一名民工,在北京找工作,2001年赶到这企业,2007年才给交的社会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我能规定企业帮我补交2007年以前的商业保险吗?希望您的回应。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1 09:4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五险
    0.8%,个人不交钱。以上均为有稳定的单位并且单位给职工上了社保的情况。  若单位没有给上社保,自己打算上社保的话有下面三档(月缴
    893.6元,月缴
    601.23元,月缴
    455.15元),可选择其中一档到人才或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保费用。  个人缴纳社保只包含养老、失业和医疗,而且只能绑定缴纳,即不能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而不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调整一次,上面的三档只适用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办理的人员。的确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如您所知需要至少缴纳15年以上,多缴多领。  如果单位给您上了社保的话那么单位会替您缴纳大部分(一般为70%左右)费用,对您来说是比较合适的,但如果您自己来承担全部费用的话您就需要衡量是否值当。因社会保险是国家提供给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它只能实现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全“包”。  如果按照北京一普通女性55岁退休(55岁之前个人已缴纳了15的社会养老保险)来举例的话,假如60岁时因生病或者意外身故了她只可领到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但其实她已经缴纳了15年的社保费用,其余的10年的养老金是领不到的,即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保证可领取10年或20年养老金的保障,这是与商业养老保险很大的一个区别。  社保的医保: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即花费3000元可以报销500元。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如下: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此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还有:就(转)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险单号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患者就医发生上述各项目费用要自付。

  • 1、农业户籍、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者,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国发〔2009〕32号“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2014年,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参保缴费手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参保手续时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照片、参保费用。该项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办理。
    3、缴费金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年缴费100~2500元不等,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4、待遇: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60周岁者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根据目前政策,养老金=70+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 (一)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可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此种情形,给审判带来了麻烦,其分割的可操作性较差,法院既不能按预测可能取得的保险金数额进行分割处理,也不能因为操作性差而不予处理。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原、被告的财产差额。
    (三)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是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其难在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可以据实分割,具有可操作性,而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其保险金的数额尚不能确定,不能直接根据已缴养老保险费的数额进行分割,可操作性差。
  • 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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