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打开塔,不小心撞到人,知道钱是自己垫付的,我找到了上司。 老板随后发工资时,在工地付了一半工资。 那一千八百元没给。 找,老板说你们以前矛盾过,陪的钱没和他商量。 他显然在现场。 这份儿钱还回来吗? 事故时间是7月19日,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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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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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讨薪问题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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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讨薪有四种途径:协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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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