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十七岁不还债,父亲为他还债?

2020-04-21 12:1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在我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是18周岁,一个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独立的人,父亲与儿子之间就是独立的,父亲就没有法律义务替儿子来还钱了,反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亲是法定监护人,则有责任替儿子还钱。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1.欠债不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其银行卡,需要起诉人提供欠债人银行卡号码。待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他们的财产。
    2.如果在案件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4.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 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偳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因此在存在欠债的情况下,应当即使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