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和两个朋友一起注册了一家合资企业占35%,另外35%,另外30%。问题是,法人不想继续合作。我想在清算账户后注销公司。我想接管公司。另一个人什么也不说。所以我想知道下一个公司有多想赢。

2020-04-21 13:0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法人的清算是指公司法人由于法定原因解散时进行的清算活动。该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情场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这个意义上,你的命题成立。
    二、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过上面第一种情况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经清算而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二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前者都不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结论:只有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前者为后者的必要条件。
  • 首先,你不主动注销,公司是不会自己注销的。第二,如果你不注销,而且不管它,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你的企业因为没有公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的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最后会对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的信用照成影响。国家现在真么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楼主不要那么做。第三,注销公司其实不是那么繁琐。而且也不怎么花钱(可能就是登报需要一定的费用)。
    第四,解散公司的流程:1,解散事由出现(一般为开股东会,解散公司);2,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部门备案;3,清算组成立后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登报公告。
    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完成之前不得对单独债权人清偿。4,出清算报告。5,报股东会确认。6,注销。
  • 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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