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6年5月3日进公司的,到今天的2017年5月18日为止,共计380天,计划在2017年5月22日退休。 我有五天假期,已经有两天了,还有三天。 公司和我说没有带薪休假,不给我带薪休假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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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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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讨薪问题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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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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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