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南高速公路上开车违规,被交通警察扣了三分执照,没有付罚款,忘了定文件号码,大神们怎么处理呢,我现在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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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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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同的违章程度,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少不同。
1、被电子眼拍照:这种情况准备好行驶证就行。
2、超速违章:这种个情况需要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及两证的复印件。
3、被贴了告知单:这种情况要准备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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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车管所指定的定制银行缴纳罚款即可。这里缴纳罚款在指定银行的任意分行都可办理,也并不局限于仅柜台办理,指定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就可完成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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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
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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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同的违章程度,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少不同。
1、被电子眼拍照:这种情况准备好行驶证就行。
2、超速违章:这种个情况需要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及两证的复印件。
3、被贴了告知单:这种情况要准备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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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车管所指定的定制银行缴纳罚款即可。这里缴纳罚款在指定银行的任意分行都可办理,也并不局限于仅柜台办理,指定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就可完成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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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