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向我借了2万日元,说一周没还,一年后他给我写了18万元的借款。 借款日期是一年前借给他的日子,他说剩下的钱是利息和剩下的几千元,这个钱能还回来诉讼要多少钱?

2020-04-21 15:0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规定的精神,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
    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
      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所以利息怎么算就看你们之间的约定。
  •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计算利息时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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