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结婚4个月,现在怀孕2个月! 我可以要求离婚吗?

离婚
2020-04-21 15:1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精神病患者离婚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2、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二、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的,可以协商如何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仅仅就离婚乃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相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但是无法就谁抚养子女达成共识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起诉离婚。我国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确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