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年前亲妹妹嫁人,户籍沒有迁入,妹妹的儿子出世户籍也报在了我们家。家里有一幢房子是在亲妹妹嫁人前建的。户口簿上房主就是我爸爸,工作人员有妈妈,我妹和妹妹的儿子。我因上大学,因此户籍没有家里。如今亲妹妹以及子规定分派我们家的房屋,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合理合法。

2020-04-21 16:4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可以在离婚的同时要求赔偿。
    财产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决定,有夫妻共同财产就分割,没有就不分。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房子没户口可以随时过户是这个意思:那个房子在派出所没有登记户口。应为在派出所上户必须有房产证号。你可以到派出所去查是否属实,如果那个房子在派出所登记了户口,你要卖方迁出去,否则你今后要迁户口到你的房子就不行。
    2.不管是公房私房,你要看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另外要注意“土地是出让的还是划拨的”。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你要多出费用。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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