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支付了诉讼、离婚诉讼费用。 开庭需要花费吗

离婚
2020-04-21 16:5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所必须的,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一)离婚起诉书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离婚起诉书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三)离婚起诉书要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离婚起诉书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婚姻法解释中还有一些情形,被归纳为:有的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有悖于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
  •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当事人可不交纳诉讼费用: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几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属于非讼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不收取诉讼费用是适宜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和再审的案件。   这类案件当事人已交纳过诉讼费用,不能再交纳。即使人民法院因原判确有错误依法进行改判,也不能再要求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因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是由于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同时,因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也不交纳诉讼费用,但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进行再审的案件,申请应当交纳诉讼费用。   但法律同时规定,有两种情况要除外,即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或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涉外婚姻如何诉讼离婚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规定,在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上,我国适用法院地法原则。
    无论离婚的程序、及离婚的实体条件,均以法院地法律为准据法。
    具体来说,凡是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适用我国的法律,即在程序法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实体法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在实体上,是否达到离婚的条件,以及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等问题上,也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另外《住所与婚姻诉讼法》第5款又规定,在因同一婚姻而发生的离婚、别居或无效婚姻案件结案之前,原告补充诉讼请求或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或者被告提出反诉,英国法院对此有管辖权,只要英国法院对原来的诉讼有管辖权且诉讼尚未结束,而不管该条对管辖权的规定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