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开xx店的,以前我找了兼职平面模特,拍攝一段时间以后决策换其他女模特,换了女模特以后,以前的女模特规定我撤除用她拍攝的相片,尽管沒有和她签合同,可是拍攝花费都会拍攝完毕后立即付款了,如今她找了刑事辩护律师发来了催告函,说侵害她著作权,这一有法律规定吗。难道说沒有合同书的状况下,如今无需她拍攝,以前的相片也不可以用吗

刑事辩护
2020-04-21 18:0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均被涉嫌犯罪,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侵犯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以及对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你自身的原因而未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是有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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