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1岁,父母离婚了。 我和妈妈一起,两年前老家的旧房子被拆除了。 我和母亲有80平方米的房子。 当时在国外上学,各种手续都是妈妈办的。 也写了委托书。 房地产证明书一会儿后来了。 那时我也在国外上学。 但是,妈妈擅自把房地产证明书改成了她的名字。 她有出售房间的意向。 我讨厌。 你能告诉我该怎么阻止我吗?

离婚
2020-04-21 19: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一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核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