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谈:我和妻子结婚二十多年,连女婿,孩子的户籍都在岳父母的户籍上。 我因为几个原因没能把我的户口迁移到女性身上。 现在明明想搬家,可是女性的村社花费时间太长,拒绝了户口。 还能给女性带户口吗?根据什么法律条款?

2020-04-21 23:0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的程序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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