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处理房租。

2020-04-22 00:39:4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 你好,租赁场地税费问题要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没约定你们就不应该负担。
  • 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般你可以拿回两个月的房租,只留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就可以了。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你好,租赁场地税费问题要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没约定你们就不应该负担。
  • 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般你可以拿回两个月的房租,只留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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