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因为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关系期间有个儿子。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性想给同居期间的孩子买房,但不是一次付款,而是需要支付贷款。 男人以前离婚的家庭有权得到这所房子吗?

离婚
2020-04-22 03: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就可以了,如果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同居关系依法应自行解除,双方能协议解除最好,如达不成协议,一方声明解除并不再与对方共同生活即可。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而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如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就这些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