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三个孩子。 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大女儿正好十岁。 小儿子不到五岁。 感情破裂。 双方在一起很痛苦。 有的房子是抵押贷款。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断?

离婚
2020-04-22 08: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也属于财产,所以也可以遵从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所谓“有过错”是指存在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如果有外遇导致离婚时,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那么其就是有过错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受到照顾。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为并不属于同居或重婚。因此,如果有婚外情、有外遇的一方不存在同居或重婚行为,仅仅是一夜情或者暧昧关系,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
  • 你好,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您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 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建议搜集感情不合的相关证据,起诉离婚。 第一次若判为不离,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