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轻伤脸被毁容的时候,我应该接受什么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22 12:4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打人的情况并造成情商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并且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如果因为打人还造成伤者的财产受到损失的,则打人者应当一并赔偿。
    双方如果不能够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轻的不予刑事处罚,处行政拘留..被害人也可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可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由此可以看出,在依法进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的提琴,请求其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关于人被打扶养费的赔偿标准,解答如下: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同时,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也是为了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而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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