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朋友介绍我和他是通过朋友去年快年底认识,对他的了解都是朋友告诉我的,后来和他订婚后才从别人口中知道他去年和一个女生登记结婚,他家人告诉我说他是被那个女生骗的结婚,一登记后那个女生就走了,一直都找不到人,所以才没离婚,今年他认识我以后才去起诉离婚,我相信了他家人也觉得他是受害者,所以就答应和他办酒,他离婚的事下个月就开庭,也是因为有孩子了才答应结婚,办酒那天开始他对我经常大吼大叫,结婚后几天我就告诉他我回家玩几天回去,我回家才第二天他就跑我家来闹,还拿死威胁,我觉得惹不起我就出去躲几天,出去后摔倒在外面等别人把我送去医院才知道孩子掉了,我在医院住了几天我家回我家了,我通知他家我回家了,他家人就来劝我回去,我结婚了才从别人那打听到他坐过牢,还有他和社会上人来往,在外面认识他的都说他是个无赖疯子烂人,我就明确告诉他家我不可能在回去和他在一起了,合不来就好聚好散,他家回去后他就一直发信息叫我再给他机会,我给过很多次他都没珍惜,所以我在短信里再次告诉他不可能了,他就前天打我妈妈电话喊我家去把结婚我家用他给的彩礼买的东西拉走把钱还他,还乱骂我妈说我家骗他钱,我家没有得他一分还倒贴

离婚
2018-09-21 10:2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收集对方威胁你的证据,然后报警要求警方保护,一般来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