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状,早已下民事调解书,房屋归另一方,另一方付我一半购房款,假如另一方一直不付款申请实行得话,他只能一套房屋,沒有别的资产,人民法院会竞拍房屋吗?
离婚
2020-04-22 14: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侮辱罪
、
诽谤罪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虐待罪
、普通
侵占罪
,其中侮辱罪、诽谤罪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1、司法
拍卖
过程中,债权人对拍卖标的有意向购买的,应在处置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将对该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
合同
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
3、优先购买权的公平价值法律制度的内在理念之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
物权
转让中,较之于第三人,先买权人更易受到出卖人任意处分出卖物所带来的侵害,影响其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为了维护先买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卖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自由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而适当的。同时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为同等条件,且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因而对出卖人利益并未造成实质损害。因而我们认为,优先购买权制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满足了社会主体在民商事领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合乎社会需求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会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
980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01:35
2345
刑事判决书是否必须要送达被告人家属?
刑事判决书送达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处理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房屋在我户下,离异判给另一方了,让另一方付一半购房款,另一方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齐冬梅律师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01:56
2345
上诉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755
一开始是借款给另一方,但来到还贷时间,另一方没有钱还,另一方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离婚诉讼,房子归另一方,给我一半房款,如果对方不给钱,我可以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安义县律师
进贤县律师
南昌县律师
新建区律师
东湖区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湾里区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
红谷滩区律师
南昌律师
九江律师
赣州律师
上饶律师
抚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