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警察在重大交通事故中破坏了摩托车的伞、防风板和防风布,看不到现场的车的照片隐瞒了事实。 我们看见车撞到交通警察,前面30米有监视员,但交通警察一直没有取得监视员的记录。 后来给我们看了没有痕迹的照片,但是文件里没有。 交通警察把受害者当成了受害者。

2020-04-22 20:0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根据2003年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登记划分标准的通知》,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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