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年3月取保侯审的,如今过几天立刻开庭审理了,能够无罪释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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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根据规定,涉嫌贩毒,属严重刑事案件,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具有法律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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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造成的人身权益损失,即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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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6)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7)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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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