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打了,另一边伤了我,我也在另一边受了小伤,另一边先被警察逮捕了34天,我出来了,但是我不知道对方是否出来了,我在这个时候丢了很多钱,我要他们为我补偿。我该怎么办?

2020-04-23 02: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者不同意打人者取保候审,不是就不能办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人身受到伤害应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为您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