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产继承公证,在儿子不知道的情况下,他的孩子去公证是否有效

2020-04-23 10:5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你的问题,我对应回答如下:
    1、继承产生的条件是你父亲去世时;
    2、继承遗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通常平均享有份额;就分割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
    3、诉讼时效未过,不存在占有人所得的说法;
    4、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没有表示放弃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综上,本律师认为,你可以持判决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属于你的份额。
  • 一般有两个情形:
    第一,该公证遗嘱属于继承遗嘱的,除非遗嘱中有特别的约定,否则一直有效;第二,该公证遗嘱属于赠予遗嘱的,有有效期,有效期为两个月。然而,对于第二种情况,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一般情况下遗嘱公证应当是有效的,比不公证的效力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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