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辽阳退休职工,60周岁以上,工作年限17.42年,于20185月份离休,退休金多少钱

2020-04-23 13:57: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职工根据受伤部位及受伤程度不同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具体规定各地不一致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应全额支付,不区分住院还是在家休养。
    2、护理问题,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应由公司安排人护理,;公司不安排人护理的按照当地护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当地护工最低工资标准不清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支付。你单位的情况可以认为单位安排他妻子作为护理人员,给他妻子支付全额工资即可,无须另行支付护理费。

  • 1、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2、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的;

    (2)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3)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4)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 退休金的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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