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建筑工地工作了三年,没有工资,老板要付钱,但是不付钱,打电话不回答,去建筑工地,但结束了,老板不在那个城市,所以我去那里起诉他?什么证据

2020-04-23 13:5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劳动者讨要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要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诉讼。 劳动者讨要工资时,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可以到法院去告。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不能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