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写一份协议。 如果丈夫再次出轨,婚内所有的财产、汽车、房间、孩子和存款都归我所有,他离开家,这份协议他也同意。 这个有法律效力吗?怎么写

离婚
2020-04-23 14:2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的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主,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所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通常会先听取子女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其四,关于起诉书事宜你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以降低风险.
  • 国家法律一直都有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转移或变卖藏匿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对转移变卖藏匿共有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或者起诉,都要给的,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