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虽然我2009年8月进入了公司,但是工作期间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要求签约两次,但公司没有明确答复。 2011年10月1日擅自解除劳动关系,2011年10月8日申请了劳动仲裁。 你要求双倍的工资超过仲裁时效吗,谢谢兄弟。

仲裁
2020-04-23 15:1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单位应该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要赔偿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单位不进行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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