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多年出国了,一年没有寄生活费,我和孩子在家,他什么也不问,生活没有头绪,债台高筑。 孩子的爷爷和奶奶,我也不能养育孩子,想离婚,丈夫管理我愿意用3万元离婚。 我现在不能生活,孩子不能养育,怎么办政府可以管理呢?

离婚
2020-04-23 15:24:4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 你好,孩子多大了
  • 孩子满18周岁,法院再不判决归哪一方抚养,未超过18周岁,由子女自己选择跟谁,法院调解或判决。
  • 《婚姻法》规定了每个公民有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扶养弱者的义务。赡养、抚养和扶养之间是不同的概念,所谓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亲属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抚养与赡养相反,抚养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经济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而扶养是同辈之间的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孩子多大了
  • 孩子满18周岁,法院再不判决归哪一方抚养,未超过18周岁,由子女自己选择跟谁,法院调解或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