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请问一下,我爸爸和我伯伯当时分户的情况下,协议书祖父是有伯伯抚养,姥姥有我的爸爸抚养,我爷爷在十年前过世,在这里十年期内,姥姥一直由我的爸爸照料,可是如今老年人因岁数变大,行走不便,父亲提出要求和伯伯两个人一起抚养,我想问一下有效吗?伯伯是否一样对姥姥必须对姥姥开展抚养

2020-04-23 16:3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并不仅限于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除了经济上的供养外,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只有在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都尽到了责任,才是全面地履行了赡养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支付赡养费。当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双方产生了矛盾,最后会发展到拒绝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责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没有血源关系,一般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是因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但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与被扶养关系后,从法律上说,双方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条件的。当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一方就可基于法律上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向对方主张权利。
  •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

    2、要在开头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

    3、在协议中不得出现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的内容。

    4、赡养协议中必须写清楚被赡养人与赡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

    5、必须写明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必须给予及时的医治,并且生活照料与护理。

    6、被赡养人如果无力支付医疗、护理和照料产生的费用,应有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由赡养人护理。

    8、除了以上保障被赡养人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在条款中体现赡养人不得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侵占被赡养人的财产。

    在起草赡养协议的时候尽量写的具体,全面。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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