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月份的车主,我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事故,我对警察负有全部责任。当我及时去医院治疗时,我付了药费。出院后,受伤者也没有出示错误的劳动费、护送费程序,也没有与保险公司合作结案,请我付错误的劳动费、护送营养费。他没有给保险公司支付手续,我不能去保险公司支付药费。我该怎么办?

2020-04-23 17:0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 保险公司一般只有两种垫付流程。一个是垫付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费(最高一万元),但是这个要求是意愿和交警队给保险公司发垫付通知书。还有一个是垫付三者险赔款,这个各家公司掌握的不一样,你需要咨询你的保险公司。
    但是基本要求就是事故责任明确,且医疗费部分费用明确,保险公司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及对方损失情况在三者险赔款内垫付一定的比例。比如30%。
    如果对方伤不重的情况,已经不发生治疗费用了。
    建议不要垫付。
  • 车祸赔偿中涉及公司保险,责任是由交警判定的,依据交警判定的责任系数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当然同责保险公司是按比列赔偿。如果你们两车是同等责任,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话,保险公司是按照两车2000元交强险互赔,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承担50%。例如你车损失20000,三者车损失10000 你们同责,那么保险公司赔付你的金额是(20000+10000-4000)*
    0.5+2000=15000 同理对方如果保险全部买足的话保险公司也会赔给他
    15000.那么对方还应支付你
    5000. 如果你的保单有特别约定等其他的附加内容还要相应的扣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