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老婆提前准备与我离异,早已上告,我该怎么做,人们有一个闺女到7月两岁,有一套房屋,自己的名字,有借款,结婚后她没工作,自己工作,如今她闹离异,我将工作中也辞了,她和我想一千元每个月赡养费,房屋放租了,12000,她要对半分,我该怎么做。我不愿意离异

2020-04-23 17:5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俩可以先就两位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如果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离婚。
    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应当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
  •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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