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们,我咨询了5000多工资,10级残疾,XX局赔偿给我多少钱。

2020-04-23 19:0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十级伤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期工资等,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8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二个月起给付双倍工资,为办社保应当补缴。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人身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方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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