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婚前购买,只有购房协议,写的男方的名字,离婚之后怎么分割。

离婚
2018-09-21 12:4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婚后卖、婚前房产买卖
    2、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共同财产。
    3、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证。
    4、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5、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6、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意味着房子的实际权利人是谁。毫无疑问,只要夫妻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无论其中夫妻一方是否出资是否还贷,哪怕是该房产原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为了结婚才加上配偶的名字,也哪怕是夫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了夫妻双方结婚居住购买,我国法律统统不管,只要房产证有其名字那么他就享有房产份额。
    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那仅仅是挂名而已,并非实际产权人。然而,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虽然根据物权法公示公信原则房产应为登记者所有,但根据婚姻法规定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除非双方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