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说我父亲欠他钱,但他没有一张便条或一张凭单离开我家。

其它
2020-04-23 19:36: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方面,你与债务人形成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在债务人失踪情形下,你只能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债务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索要。另一方面,债务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父母无义务为其还款。
    因此,失踪债务人的父亲没有义务偿还借款,债权人无权向其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 个人之间的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一方面,你与债务人形成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在债务人失踪情形下,你只能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债务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索要。另一方面,债务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父母无义务为其还款。
    因此,失踪债务人的父亲没有义务偿还借款,债权人无权向其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