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已嫁人的儿女户籍没迁,可以回农村申请办理房基地建房子吗?

2020-04-23 21:0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具体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建房农户持申请材料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第二步:现场勘察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住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察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街道)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应及时会同镇(街道)村镇建设部门到现场勘察,查看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镇建设部门确定的宅基地规划定点范围内按标准核定用地面积,并制作勘察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对符合规定的进入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第四步: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建房农户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建房农户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用和利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   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种植户是不能在其他村申请宅基地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村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原则上应集中到新村聚居点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四)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占地建造个人住宅:
    1、住房宅基地已达到规定标准的;
    2、户口不在申请用地所在地的农村村民;
    3、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 1.夫妻结婚户口没迁移到男方家,离婚后对财产无影响。
    2.仍然按照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程序走。
    即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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