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丈夫商量一下,我和丈夫结婚14年,结婚前,也就是13年,他家买经济室,买房子时,他未婚,所以房子写他父亲的名字,第一笔付款是他父母付的,每个月还的房贷其实是我丈夫还的,房贷是我丈夫还的 如果我们离婚了,家里会是谁,你想怎么分?

离婚
2020-04-24 05:2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 结婚之前,男方购买房产并且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