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你女儿结婚后,如果你女儿的父母支付了四分之三的房子,买了她女儿的房子,女儿的名字在财产卡上,另一个四分之一是女儿支付能力,如果她女儿离婚,财产由女儿所有?

离婚
2020-04-24 05: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贷款购房,就需要严格界定房屋购买时间及还款时间,即婚前一方购房,婚后还贷的,在离婚时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所有,但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款,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款的金额要求房屋所有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
    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存在同居,就需要靠具体的举证来证实房产的归属。
  • 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