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性格不合适,如何起诉不能继续生活的离婚??

离婚
2020-04-24 07:0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协议离婚,或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离婚只有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