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朋友的经济困难借给了我三千多元,现在我向他要钱,当初还没借,最近只是要钱的通话记录,他也很暧昧,没说借给我多少钱,有什么明天以后,反正不想还钱,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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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是客观、真实、合法,要让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符合以下几点: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内容合法。
以上是判断一个借条是否有效的一般要件,其次还要看借条的形式,如是否有借款人的签章等,具体可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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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追要借款是你的权利,但是可能还要搜集齐全证据,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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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可以咨询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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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