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产后现在是六个月,企业说无需我了,让去离职,并且我还在企业工作中了2年多,一直没签订合同,我能诉讼吗?取得成功后我能有哪些权益吗

其它
2020-04-24 11:4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对于两年没签劳动合同和没给付的劳动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次,对于你所描述的“把其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出生地都公布出来,内容很详细,说其是因盗窃而被开除的”。你收集证据,然后对其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去申请。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1]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直接劳动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没交的问题,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问题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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