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儿9岁,儿子2岁到3个月,爷爷奶奶从出生那天起一天也没见过。 现在孩子的爸爸要求离婚。 孩子怎么判断?

离婚
2020-04-24 11: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存在婚姻债务时,要求离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 一般两周岁的小孩法院会判给女方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因此这种情况会都判给女方,但是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健康等问题,以及有吸毒等恶习,那么法院会判给男方的
  • 您好,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女方抚养为原则。孩子2岁以下基本上会判给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