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去年年底欠我2800元的工资,今年8月,对我说,还没有给,打电话,不回答,偶尔也被推了,我想这样的情况可以被起诉吗?起诉费是多少?如果胜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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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起诉的金额,根据以下规定,计算应当交纳的诉讼费。
国务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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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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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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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