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二手房招标方,期满该承包方支付了,可他毁约了,依照协议书,合同违约金不提的对不对?

2020-04-24 16:2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您好。
    1、业主已经属于违约,违约金与双倍返还定金只能二选一,建议您选择要求业主返还双倍定金。
    2、解除合同的文件建议您不要签,否则很可能视为您自愿与业主解除买卖合同,就不能追究业主违约责任了。
    3、建议您书面函告业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仍拒绝的,就可直接起诉业主,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双倍定金了。
  • 按照合同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
    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再者,从民法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一方违约后,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也完全适用这一原则,亦即: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
  •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等,对方可以凭身份证和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违约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法院庭审结束。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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