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在老家借给村里的村民2万元,按月收入一分的利息给我,2100年他破产了,我要他兄弟还本钱,催他好几次,借给我的是收据,他现在有能力还给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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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贷的利息还超过本金,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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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到期后,除偿还本金,利息需要按照
合同约定来偿还相应的利息,法律保护的年利率最高为24%。最高法划定了年利率24%与年率36%这两条线,分不同情况处理支付利息问题。
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超过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3、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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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
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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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