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店主妈妈怀了宝宝,带着宝宝去他的店买东西时,他妈妈给了我儿子,我没看见就给我儿子五个半月,孩子还没吃营养品,给他吃酸奶,直到孩子住院才拉肚子

2020-04-24 18: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失费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
    但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具体的指导意见。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一般只有构成残疾,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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