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沒有结婚证书,事实婚姻,该怎么解除婚夫妻感情,能返回原村吗?

2020-04-24 18:4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 你好,你们是什么时间在一起的?对于94年2月1日前的,属于事实婚姻,以后的属于同居关系关系,可以直接分手。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未能补办结婚登记的仅仅是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如果有财产和子女抚养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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