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孩子五岁,在学校校车送孩子回来的路上发生了事故,我家孩子右手被压在车下,缝合了二十多针,现在正在慢慢恢复,但孩子右手的关节有明显的突破口。 我问医生,我家孩子的伤疤体质从今后一年到一年半越突出越大。 孩子一年到两年必须做美容手术的费用会上学吧

2020-04-24 19:20:0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您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小朋友早上去幼儿园,下午2点发现鼻子疼,应是在幼儿园期间受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等项目。
    具体要根据幼儿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关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婚外情为过错,通常该方在对方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少分部分财产作为补偿。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婚外情以方会丧失子女的争夺权力。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对子女成长不利的一方均有权抚养子女,所以一般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 您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小朋友早上去幼儿园,下午2点发现鼻子疼,应是在幼儿园期间受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等项目。
    具体要根据幼儿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关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1、离婚后一方没工作还带着孩子索要经济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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